招投标管理论文(精选11篇)-澳门凯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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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招投标管理论文
摘要:施工单位在招投标及合同签订活动中经常遇到一些不利于己方的行为,需要加强法律意识,培养专业性人才,在招投标及合同签订活动中加强风险防范,维护企业利益,使企业能够顺利中标,实现经济效益,使国有资产合理配置得到法律保障。我国目前的招投标过程中很多违法、违规行为存在, 与招投标双方对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了解、不熟悉有很大关系。本文就招投标与合同法律制度之间的有关问题进行论述, 并对目前招标投标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进行分析, 以期更好地实现招投标工作的公平、公正和规范运作。
关键词:招投标,合同,建设工程,公正
一、序言
近来,工程招投标活动存在的不规范问题,越来越引起人们的重视。工程招投标过程是招投标双方相互选择、相互理解, 最后通过合同谈判签订建设工程合同的过程, 是我国现阶段建设工程合同签订的最主要方式。虽然属于一种比较特殊的合同订立方式, 但也应该遵守有关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而在实际的招投标工作中, 由于很多招标人和投标人对有关招投标制度与合同法律制度之间的关系不十分清楚, 导致很多违法、违规现象发生, 极大地影响了招标投标过程的规范性。
改革开放三十年来,我国工程建设项目承发包经历了从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指令性计划分配任务,到建设施工企业逐步进入交通建设领域承揽工程施工任务,再发展到现在各工程建设市场的逐步形成,建设施工企业逐渐适应国家的改革,积极参加各个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建设领域在政府的引导下,逐步规范,工程建设项目透明度不断增强,改革的成效是有目共睹的。1月1日,国家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并陆续制定一系列政策法规,规范相关规章制度,逐步形成建设工程招投标法规体系的基本框架,有效遏制了各个工程建设领域的腐败行为,对规范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惩治招投标活动中的违规行为起到了重要用。但在实际工作环节中,还存在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应该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针对当前的实际情况,必须加大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力度,加大纪检、监察、审计机关的执法检查制度,规范各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投标行为,以保证国有资产不浪费,不流失。
二、我国招投标及合同签订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招投标从业人员不专业,招标经验不足,没有经过相关培训,编制的招标文件出现纰漏,对工程技术要求或者材料设备采购出现倾向性要求,如必须采纳某种型号的材料,对投标人资格要求过于苛刻或者不公正,导致废标或者流标。由于有了倾向性的技术指标,许多潜在投标人没有兴趣参加,带来了招标范围狭小,缺乏竞争力,投标人往往低于法定规定,少于3 家,造成招标困难以至失败。
(2)对评标定价监督不力。自 年7 月1 日我国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以来,对招标时评标定价的管理方式发生了根本性变化。为了避免投标人串标、哄抬标价,我国多个省、市相继出台了控制最高限价的规定,即“招标控制价”,值得注意的是,招标控制价的作用决定了它不同于标底,无需保密,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应如实公布招标控制价,不得进行上浮或下调。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公布招标控制价时,应公布招标控制价各组成部分的详细内容,不得只公布招标控制总价。但在实践中,存在两个明显的问题,尤其在欠发达地区比较突出,一是有很大一部分招标人只公布招标控制总价,或者延迟公布招标控制价组成部分的详细内容,导致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综合单价所包括的内容和费用与招标控制价并不一致,从而导致废标或实际工程施工中一系列变更和签证的出现,造成预算超支;二是招标人无视现行定额水平,所公布的招标控制价远低于社会平均消耗量定额水平,致使有些投标人恶意低价中标,到实际施工时再发生大量变更和签证,远远超出投资预算,造成国有资产浪费,而一些信誉好的承包商反而不能中标,严重扰乱招投标市场。
(3)合同的签订有失公正。从目前实施的建设施工合同文本看,施工合同中大多数条款是对发包方制定的,强调承包商的义务,对业主的制约条款很少,特别是对业主违约赔偿方面的约定很少,也没有相应的处罚办法,因而妨碍了施工合同的公正公平履行。还有些业主除了按招标文件签订“阳合同”以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备案外,以各种理由、客观原因与承包商私下签订一份在实际施工活动中被双方认可的“阴合同”,在内容上与原合同相违背,不能真正合法地履行原合同,扰乱建筑市场秩序。
(4)有的招标人存在这样的看法: 合同谈判阶段招标人提出的各项要求,都必须得到投标人的确认后才能构成合同文件的正式内容,因此与合同法明确规定的平等、自愿原则并不违背,而且也是一个进一步要约和承诺的过程,所以是完全合法的。但实际上在我国,由于整个工程建设市场基本属于买方市场,在整个招标、投标过程,甚至在整个的建设工程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包方始终处于弱势地位,如果不同意发包人在合同谈判阶段提出的无理要求,投标人面临的将是无法顺利承揽项目、失去与业主方的良好合作关系、被列上业主的黑名单、失去应有的市场份额等诸多可怕后果。所以就算是中标人最终同意招标方的无理要求,那也是被形势所迫,决非完全自愿;从另一个角度来讲,对合同价格、履行期限等合同法规定的八大主要条款的变更,通通都属于“实质性变更”,而招标投标法系列法规规定“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属于“黑合同”,是无效合同。可见在合同谈判过程中,招标方是不得背离投标文件而提出对投标文件实质变更的其它无理要求的。
三、加强注重招投标与合同管理
工程招投标过程是招投标双方相互选择、相互理解,最后通过合同谈判签订建设工程合同的过程,是我国现阶段建设工程合同签订的最主要方式。虽然属于一种比较特殊的合同订立方式,但也应该遵守有关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而在实际的招投标工作中,由于很多招标人和投标人对有关招投标制度与合同法律制度之间的关系不十分清楚,导致很多违法、违规现象发生,极大地影响了招标投标过程的规范性。
(1)加强对招投标从业人员的专业资格培训,认真执行标准文件和招标文件范本。标准文件在总结我国施工招标经验并借鉴世界银行做法的基础上,规定一些章节应当不加修改地使用,将有助于进一步促进竞争有序、统一开放的招投标市场形成。范本对通用条款进行了详细的规定,有利于招投标活动的规范化、精细化,实现科学管理。
(2)招投标各相关方要加强监督管理意识。投标人经复核认为招标人公布的招标控制价未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规定进行编制的,应及时向招投标监督机构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投诉,招投标监督机构和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要担负并履行对未按规定编制招标控制价的行为进行监督处理的责任。
(3)强化政府管理职能,健全和完善合同审查备案制度,通过对其审查,确保施工合同具有可行性、严密性、条款的完备性、文字的准确性,提高使用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自觉性。
(4)认真推行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对于规范合同当事人的行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建设经济合同制度,解决施工合同中文本不规范、条款不完备、合同纠纷多等问题。标准合同文本的施行很好地解决了施工合同签订过程中长时间存在的种种难题,有效地避免了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长期存在的诸多牵扯不清的问题。
(5)坚持利益原则,减少风险。当合同条款不完善、不完备,缺乏对业主权利的限制性条款和对承包商保护性条款时,应全力争取去修改完善它,这样可以规避合同中的隐含风险,防止造成不必要的损失。现在我国很大部分业主都处于强势地位,承包商受制于业主,或者轻信业主合同以外的一些口头承诺而草率地签订合同,人为地增加了履行合同的风险。签订合同双方处于平等地位,承包商有权要求签订一个平等互惠的合同条款,可以陈述利害,说服业主删除或修订原本不合理的条款,使合同比较优惠或有利。因此,坚持“利益原则”,不
仅是合同谈判和签订的指导思想,而且是整个合同管理和工程项目管理的基本原则。
(6)让熟悉和精通合同的专业人员参与商谈和签订过程。大中型工程建设合同一般都由业主负责起草,其中极可能会隐含大量不利于承包商的`风险责任条款,这就要求承包商必须有既懂工程技术又懂法律,既懂经营管理又懂造价、财务的综合素质型谈判人员,才能保证在合同谈判中处于一种智力均衡、信息对称的状态。尤其是对业主在何种情况下可以免除责任的条款应认真研究,合同中对业主的风险责任条款一定要规定得具体、明确、严密。
(7)索赔是合同的主要条款, 对施工企业来说, 索赔工作做得好, 不仅可以维护自身利益, 甚至可以因为索赔节约资金或增加效益, 相反, 索赔管理工作做得不好, 就可能面临损失。索赔需要证据, 没有证据或证据不足, 索赔难以成功。所以, 要认真做好现场记录和签证, 并对资料归档保存, 做好处理合同纠纷的各种准备。在建设工程项目的招、投标中, 招、投标文件不仅是签订施工合同、确定合同价款的主要依据, 也是有效控制工期、质量、成本的法律性文件。投标报价和合同价款的确定密切相关, 施工企业只有加强投标管理与施工合同的管理, 才能做好每一份投标书,签订好每一份合同, 承接到更多的施工任务, 才能在建筑市场占据主动, 为企业创造更多、更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四、结束语
在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活动中招投标与合同管理是极其重要的, 且二者相互依托、密不可分。只有不断的提高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的水平,才能搞好工程项目总承包工作。随着建设工程领域的开放,要求我们必须尽快与国际接轨,适应国际上的做法,加快培养既懂得法律、财务、经营、造价、工程技术等的专业人才,同时,又熟悉国际通用惯例,具有复合知识结构的人才,这样企业才能在激烈的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不断发展壮大。
参考文献:
[1]谢洪学.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 第2版) [m].中国计划出版社,.
[2]许亚虹.浅议建设工程招投标与合同价款的确定[m].甘肃科技,
[3]毋潇轩.管理科学[m].山西科技,
篇2:招投标管理论文
【摘 要】
目前,我国建筑工程行业规范已渐渐完善,而在建筑工程中招投标越来越凸显其重要作用,本文主要阐述了建筑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间包含的的主要内容以及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对合同管理在建筑工程中招投标中的作用以及现今易发生的问题进行了探讨,并提出了一些解决措施。
【关键词】
建筑工程;招投标;合同;工程造价;管理
浅谈建筑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
1. 引言
随着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大家都能认同工程合同管理是建立和维持良好建筑市场中经济秩序的重要手段和有效方法,同时它也在形成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机制、提高工程质量、降低工程造价和缩短工程工期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然而由于目前建筑市场相关法规还很不完善,加之一些思想观念及管理体制存在的深层问题,使得建设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中还存在这一些问题。
2.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与合同管理的关系
作为招投标管理机构之所以既监督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又要监督施工合同的签订和履行,是因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与施工合同有着密切的联系。一是因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过程是施工合同谈判和订立的过程,就是双方当事人提出订约提议和接受订约提议的协商过程。二是从市场交易行为看,工程招标投标的过程是交易行为的过程,在这过程中,双方还没有建立依托法律的交易关系,这个关系只受有关招标投标方面法规的调整,只有决标后,承发包双方签订了施工合同,这种交易行为才通过合同这种法律形式被正式确定下来,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三是从招标投标的跟踪管理和评价招标投标是否成功的角度看,也只有通过监督检查双方对施工合同各项条款的履约情况来体现。从建设部制订的
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范本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中看:招标文件包含合同主要条款,而组成合同的主要文件同样包括招标文件,两者互为主要内容,这就更进一步说明它们之间的不可分割性。
3. 投招标的合同管理中所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3.1投招标的合同管理中所存在的问题
当下,我国的相关工作单位对建筑施工单位管理不力,对他们施工资格审查控制也不到位。有很多还不具备投标资格的或无独立施工能力的单位中标。这种违反建筑工程招投标的做法随处可见,是当前建筑工程建设模式的一大弊病,其最大的害处就是直接影响建筑工程的施工质量。违规的投标审批和规避招标,有的建设单位不按招投标规定选择,总承包施工单位界限不清,对分包管理不严,在工程承发包中任意肢解工程及转包工程,层层转包现象极其普遍,有的已经到了会严重危害到建筑产业市场的局面,或未经招标投标就直接把建筑施工单位直接分派给指定的建筑施工单位,有的建设单位没有合同方面的专门人才,对涉及施工招投标制的工程经济及管理方面不熟悉,这就造成了我国建筑工程市场标底不准确、频繁变更的局面,严重的影响建筑企业招投标文件的公正性。最近几年,在我国时常有建筑工程企业泄露标底、串标等事件的发生,与此同时,有很多的施工单位为达到中标目的采用微利标有意压低报价甚至亏损致使投标书编制不完善。
3.2投招标的合同管理中问题出现的原因
这些问题发生的主要原因出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缺乏合同意识,法律观念淡薄。许多承发包对于合同管理的意识极度缺乏,缺少依法管理合同的观念以及全局利益的观念,并且对于政府的管理工作不积极地配合,导致工作往往陷入僵局。
(2)监管意识淡薄,管理措施疏松。政府的监督管理部门对于有关的法律、法规、条例的宣传力度还远远不够,造成许多承发包的监管和管理意识都极其淡薄,不仅如此,政府的监管部门具体的监督、管理、制约的措施也落后,所以,对于在合同管理中出现的一些问题,不能有效地、及实地进行公平公开公正的处理。同时,有些政府相关部门对于招标文件的管理把关不严格,导致其中的很多条款并不完善,这样会为之后的签订合同、合同管理造成很大的麻烦。
(3)建筑工程有不法中介的参与与运作。市场上常常出现这样的状况:有投标单位必须通
过工程的中介才能与业主进行接洽,一旦失去了与中介的联络,也就失去了获得有价值的信息的渠道,所以,投标单位无法准备出令发包商满意的标书,结果也就是无法中标。通常情况下,这些神通广大无所不能的中介基本是与招标单位或其部门有利益关系的至亲或者好友,应该加以合法的管理,让这些不法中介退出参与投招标的工作。
4. 对于投招标与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的解决方法
(1)要健全管理机制,注意落实实际行动。招标与投标以及合同管理制度都是保护竞争,所以,要努力防止不正当的竞争的产生,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努力实现管理的一体化,监理处一个现代化的、系统的、开放的社会主义建筑市场的经济体制,运用科学的管理手段,贯穿于整个建筑市场的交易过程之中,促使其形成一个相互制约、相互促进的有机的结合体。
(2)要建立并且完善市场中合同管理的组织,努力提高相关工作人员的素质。对于涉及到合同管理工作的相关人员,应该进行相应的培训学习工作,要坚决落实持证上岗的制度,避免其工作人员对于业务不熟练、对于法规不熟悉的情况发生,以免造成工作上的疏漏与错误。
(3)大力宣传在建筑工程承发包进行交易时必须遵守的法律法规以及管理办法,让交易的双方都能明确自己的权利与义务,真正做到知法懂法,为规范市场的营运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条件。
(4)依法加强对于建筑工程的招标投标的监督与管理,规范其市场交易行为,确保签订合同的真实、合法、有效等性质,促进招标工作的发展。强化合同的签订和履行的监督管理工作,不仅是市场发展的需要,也是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秩序的重要手段之一。认真把握以及正确处理二者相辅相成的关系,从维护市场秩序、促进经济发展的高度出发,进一步完善规范市场监管的机制,是做好管理工作的重要任务。
5. 合同管理在招标投标中的作用
(1)招标投标与合同管理相脱离给工作带来的弊端
过去,由于我们对合同管理在招标投标中的作用认识不足,招投标科只管审查招标文件、标底、监督开标,合同科只管审查合同的签订、履行,两者互不联系,结果造成工作上的被动。
(2)合同审查的必要性
前几年我们没有建立合同正式签订前的审查制度。在进行合同季检时发现没经审查的合同存在着许多严重问题,对维护建筑市场的秩序起了很不利的作用。由于签约行为的不规范,引发的工程质量、工期、资金等方面的违约现象比比皆是,给国家、企业带来不必要的浪费和损失。
(3)正确处理招标投标与合同管理的关系
在实际工作中我们体会到,不但管理部门要正确处理好招标投标与合同管理的关系,还要不失时机的向建设、施工单位宣传好如何看待这二者的关系,只有将两者密切地结台起来,才有利于建筑市场的健康发展。
6. 招投标与合同管理在实际工作中的运用
6.1加强对招标文件的理解
招标文件中的有关条款是要约邀请方向投标方提出的具备主要条件的合同草案,通过学习和深入理解招投标文件,可以对签订工程合同的要求及应具备的主要条款和具体条件有一个基本的了解。在当前市场经济的条件下,建筑市场还是卖方市场,业主为用较小的投资换来最大的经济利益,势必在招标文件中反映出代表自己意志,因此加强对招标文件的理解,及时制定相应的措施,对提高投标人的合同风险防范能力是相当重要的。
6.2 招投标阶段中的合同管理工作
(1)市场开发阶段通过市场调查收集工程招标信息,在综合分析工程的特点、自己的实力、承包市场的外部环境以及公司的发展战略以后选择自己的投标方向。
(2)参与招标活动的全过程,配合参加较大工程的开标和现场勘察,在开标会上,各投标企业要宣读投标书,发包方要宣布标价等,这些内容中有许多都是招投标当事人对将来签订合同条款真实意思的表示,作为合同管理人员参加开标,全面掌握招投标中的第一手资料,将更有利于合同的审查,使合同更具有合法性、真实性和可靠性。参加现场勘察,了解现场情况,是因为在合同中有诸多条款是涉及到施工现场条件的,合同管理部门掌握一些现场情况,有助于调解合同当事人的不同意见,起到协调关系、达成一致意见的作用。
(3)评标和决标阶段业主通过评审委员会初步评选出最有可能被接受的几家承包商,以个别邀请的方式要求承包商进行澄清和答辩,最终选定中标者。收到中标函后双方还要进行合同签订前的谈判,这也是最为关键的一步,之前所有谈判所取得的成果将形成一套完整的合同文件并最终签署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
篇3:招投标合同管理论文
摘要:
施工单位在招投标及合同签订活动中经常遇到一些不利于己方的行为,需要加强法律意识,培养专业性人才,在招投标及合同签订活动中加强风险防范,维护企业利益,使企业能够顺利中标,实现经济效益,使国有资产合理配置得到法律保障。我国目前的招投标过程中很多违法、违规行为存在, 与招投标双方对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了解、不熟悉有很大关系。本文就招投标与合同法律制度之间的有关问题进行论述, 并对目前招标投标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进行分析, 以期更好地实现招投标工作的公平、公正和规范运作。
关键词:招投标,合同,建设工程,公正
一、序言
近来,工程招投标活动存在的不规范问题,越来越引起人们的重视。工程招投标过程是招投标双方相互选择、相互理解, 最后通过合同谈判签订建设工程合同的过程, 是我国现阶段建设工程合同签订的最主要方式。虽然属于一种比较特殊的合同订立方式, 但也应该遵守有关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而在实际的招投标工作中, 由于很多招标人和投标人对有关招投标制度与合同法律制度之间的关系不十分清楚, 导致很多违法、违规现象发生, 极大地影响了招标投标过程的规范性。
改革开放三十年来,我国工程建设项目承发包经历了从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指令性计划分配任务,到建设施工企业逐步进入交通建设领域承揽工程施工任务,再发展到现在各工程建设市场的逐步形成,建设施工企业逐渐适应国家的改革,积极参加各个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建设领域在政府的引导下,逐步规范,工程建设项目透明度不断增强,改革的成效是有目共睹的。1月1日,国家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并陆续制定一系列政策法规,规范相关规章制度,逐步形成建设工程招投标法规体系的基本框架,有效遏制了各个工程建设领域的腐败行为,对规范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惩治招投标活动中的违规行为起到了重要用。但在实际工作环节中,还存在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应该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针对当前的实际情况,必须加大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力度,加大纪检、监察、审计机关的执法检查制度,规范各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投标行为,以保证国有资产不浪费,不流失。
二、我国招投标及合同签订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招投标从业人员不专业,招标经验不足,没有经过相关培训,编制的招标文件出现纰漏,对工程技术要求或者材料设备采购出现倾向性要求,如必须采纳某种型号的材料,对投标人资格要求过于苛刻或者不公正,导致废标或者流标。由于有了倾向性的技术指标,许多潜在投标人没有兴趣参加,带来了招标范围狭小,缺乏竞争力,投标人往往低于法定规定,少于3 家,造成招标困难以至失败。
(2)对评标定价监督不力。自 年7 月1 日我国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以来,对招标时评标定价的管理方式发生了根本性变化。为了避免投标人串标、哄抬标价,我国多个省、市相继出台了控制最高限价的规定,即“招标控制价”,值得注意的是,招标控制价的作用决定了它不同于标底,无需保密,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应如实公布招标控制价,不得进行上浮或下调。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公布招标控制价时,应公布招标控制价各组成部分的详细内容,不得只公布招标控制总价。但在实践中,存在两个明显的问题,尤其在欠发达地区比较突出,一是有很大一部分招标人只公布招标控制总价,或者延迟公布招标控制价组成部分的详细内容,导致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综合单价所包括的内容和费用与招标控制价并不一致,从而导致废标或实际工程施工中一系列变更和签证的出现,造成预算超支;二是招标人无视现行定额水平,所公布的招标控制价远低于社会平均消耗量定额水平,致使有些投标人恶意低价中标,到实际施工时再发生大量变更和签证,远远超出投资预算,造成国有资产浪费,而一些信誉好的承包商反而不能中标,严重扰乱招投标市场。
(3)合同的签订有失公正。从目前实施的建设施工合同文本看,施工合同中大多数条款是对发包方制定的,强调承包商的义务,对业主的制约条款很少,特别是对业主违约赔偿方面的约定很少,也没有相应的处罚办法,因而妨碍了施工合同的公正公平履行。还有些业主除了按招标文件签订“阳合同”以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备案外,以各种理由、客观原因与承包商私下签订一份在实际施工活动中被双方认可的“阴合同”,在内容上与原合同相违背,不能真正合法地履行原合同,扰乱建筑市场秩序。
(4)有的招标人存在这样的看法: 合同谈判阶段招标人提出的各项要求,都必须得到投标人的确认后才能构成合同文件的正式内容,因此与合同法明确规定的平等、自愿原则并不违背,而且也是一个进一步要约和承诺的过程,所以是完全合法的。但实际上在我国,由于整个工程建设市场基本属于买方市场,在整个招标、投标过程,甚至在整个的建设工程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包方始终处于弱势地位,如果不同意发包人在合同谈判阶段提出的无理要求,投标人面临的将是无法顺利承揽项目、失去与业主方的良好合作关系、被列上业主的黑名单、失去应有的市场份额等诸多可怕后果。所以就算是中标人最终同意招标方的无理要求,那也是被形势所迫,决非完全自愿;从另一个角度来讲,对合同价格、履行期限等合同法规定的八大主要条款的变更,通通都属于“实质性变更”,而招标投标法系列法规规定“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属于“黑合同”,是无效合同。可见在合同谈判过程中,招标方是不得背离投标文件而提出对投标文件实质变更的其它无理要求的。
三、加强注重招投标与合同管理
工程招投标过程是招投标双方相互选择、相互理解,最后通过合同谈判签订建设工程合同的过程,是我国现阶段建设工程合同签订的最主要方式。虽然属于一种比较特殊的合同订立方式,但也应该遵守有关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而在实际的招投标工作中,由于很多招标人和投标人对有关招投标制度与合同法律制度之间的关系不十分清楚,导致很多违法、违规现象发生,极大地影响了招标投标过程的规范性。
(1)加强对招投标从业人员的专业资格培训,认真执行标准文件和招标文件范本。标准文件在总结我国施工招标经验并借鉴世界银行做法的基础上,规定一些章节应当不加修改地使用,将有助于进一步促进竞争有序、统一开放的招投标市场形成。范本对通用条款进行了详细的规定,有利于招投标活动的规范化、精细化,实现科学管理。
(2)招投标各相关方要加强监督管理意识。投标人经复核认为招标人公布的招标控制价未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规定进行编制的,应及时向招投标监督机构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投诉,招投标监督机构和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要担负并履行对未按规定编制招标控制价的行为进行监督处理的责任。
(3)强化政府管理职能,健全和完善合同审查备案制度,通过对其审查,确保施工合同具有可行性、严密性、条款的完备性、文字的准确性,提高使用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自觉性。
(4)认真推行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对于规范合同当事人的行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建设经济合同制度,解决施工合同中文本不规范、条款不完备、合同纠纷多等问题。标准合同文本的施行很好地解决了施工合同签订过程中长时间存在的种种难题,有效地避免了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长期存在的诸多牵扯不清的问题。
(5)坚持利益原则,减少风险。当合同条款不完善、不完备,缺乏对业主权利的限制性条款和对承包商保护性条款时,应全力争取去修改完善它,这样可以规避合同中的隐含风险,防止造成不必要的损失。现在我国很大部分业主都处于强势地位,承包商受制于业主,或者轻信业主合同以外的一些口头承诺而草率地签订合同,人为地增加了履行合同的风险。签订合同双方处于平等地位,承包商有权要求签订一个平等互惠的合同条款,可以陈述利害,说服业主删除或修订原本不合理的条款,使合同比较优惠或有利。因此,坚持“利益原则”,不仅是合同谈判和签订的指导思想,而且是整个合同管理和工程项目管理的基本原则。
(6)让熟悉和精通合同的专业人员参与商谈和签订过程。大中型工程建设合同一般都由业主负责起草,其中极可能会隐含大量不利于承包商的风险责任条款,这就要求承包商必须有既懂工程技术又懂法律,既懂经营管理又懂造价、财务的综合素质型谈判人员,才能保证在合同谈判中处于一种智力均衡、信息对称的状态。尤其是对业主在何种情况下可以免除责任的条款应认真研究,合同中对业主的风险责任条款一定要规定得具体、明确、严密。
(7)索赔是合同的主要条款, 对施工企业来说, 索赔工作做得好, 不仅可以维护自身利益, 甚至可以因为索赔节约资金或增加效益, 相反, 索赔管理工作做得不好, 就可能面临损失。索赔需要证据, 没有证据或证据不足, 索赔难以成功。所以, 要认真做好现场记录和签证, 并对资料归档保存, 做好处理合同纠纷的各种准备。在建设工程项目的招、投标中, 招、投标文件不仅是签订施工合同、确定合同价款的主要依据, 也是有效控制工期、质量、成本的法律性文件。投标报价和合同价款的确定密切相关, 施工企业只有加强投标管理与施工合同的管理, 才能做好每一份投标书,签订好每一份合同, 承接到更多的施工任务, 才能在建筑市场占据主动, 为企业创造更多、更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四、结束语
在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活动中招投标与合同管理是极其重要的, 且二者相互依托、密不可分。只有不断的提高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的水平,才能搞好工程项目总承包工作。随着建设工程领域的开放,要求我们必须尽快与国际接轨,适应国际上的做法,加快培养既懂得法律、财务、经营、造价、工程技术等的专业人才,同时,又熟悉国际通用惯例,具有复合知识结构的人才,这样企业才能在激烈的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不断发展壮大。
篇4:工程招投标管理论文
工程招投标管理论文
摘要:建筑工程投标不仅仅是一项要按照规则执行的工作,同时,还是一项包含着各种策略的技巧性工作。所以,建筑施工企业要想提高中标的概率,就必须加强投标管理,本文对工程招投标管理――施工单位投标管理进行研究。
关键词:施工单位;投标管理;分析
前言
当前我国正处于大发展大建设时期,建筑工程领域也得到了极快的发展,成为促进我国社会建设,支撑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建筑工程通常采用招投标方式确定施工方以及其他实施实施细节,科学规范的招投标能够在最大程度上降低工程成本、提升建筑质量,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最大化。
一、投标的基础条件
完善企业的资信等级。企业应加强对资质、业绩和奖项,以及大中型项目、特殊项目的合同,竣工验收证书、业主监理评价等有利资信的有关资料的收集与整理。建立企业稳定的材料供应网络,为投标项目提供经济合理的材料基础价格。建立企业项目管理、材料、工人、设备等消耗定额,为工程造价提供详细的企业内部造价管理信息。建立人力资源原始档案,如专业人员的职称、资格证书、业绩等。组建符合市场机制的专业投标班子,建立工程投(中)标信息分析台账。内容有项目特征、规模、工期、投标经济参数以及竞争核心力的优势、劣势及应对策略相关信息的分析。地方资源的分析。
二、施工单位投标管理措施
1、投标前应做的工作
研究参与招标项目的可能性,分析自身企业是否有足够的技术、资金、管理、设备等能力,是否能够按招标文件要求完成该工程项目,是否能实现投标前的利润、是否有足够信心和能力在施工中实现效益最大化。同时要收集投标项目信息,依据已建立的工程投(中)标信息分析台账,全面分析竞争对手,审视自己各方面的优势。分析项目合同条件,了解招标项目的相关资源状况。如当地水、电、劳动力以及地方材料的价格水平,是否存在行业垄断及其他势力影响,个别权力部门是否存在潜在的分包行为等。核算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多采用初设概算进行工程量计算和描述项目特征,与施工图纸工程量相比存在出入的,多表现为项目不全、工程量与实际有出入、项目特征描述与图纸不符等问题。因此,应充分理解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重新对工程量清单进行准确核算。正确理解定额和套用定额,准确计算工程总价,为投标报价提供可靠基础资料。了解工程施工环境,如自然环境、人文环境、治安环境、地质条件等。经过全面细致地了解投标项目状况后,依据招标文件的评标方法,真实地给自己打分。如果情况乐观,就应全力进行投标。
2、采用定额预算编制的方法
建筑工程预算编制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的规章制度与法律法规,必须符合国家的发展政策,适应社会建设的需要。建筑工程的预算编制对定额的工作程序、内涵、子目中的工程量计量、尺度以及内容必须熟悉地掌握。到工程的第一线深入了解,积累知识,收集齐全的资料,然后着手编制。首先准备工作必须做好。广泛搜集有用的资料,其中包括了设计施工图纸及图纸说明、地形测量图、各种标准图集、勘察工程地质的报告,其次进行现场勘察,调查好施工现场周围的环境之后拟定施工方法,研究制定出施工方案,收集建筑安装工程现在行情的取费标准、预算定额、材料分区域的预算价格,然后结合工程量统一的计算规则,确定出预算编制方法。熟悉施工图纸,在套用定额的单价进行工程量计算之前,先必须熟悉子目附注、定额的章说明、册说明以及总说明,熟练灵活地运用工程量的计算规则。这样,就能准确地做好工程量相应的计算与预算编制的准备,套用定额单价时必须合理,避免出现错套、重计、漏计的错误。只要把握住以上两点内容,并在具体计算时不出现太大的错误,在大体上可以确保工程预算的准确性。
做好工程造价资料的整理和分析,工程造价资料是企业内部进行造价分析和管理、编制企业内部定额的依据,更是编制投标报价的.基础。施工企业应对各种不同类型、各个阶段的工程造价资料做好整理、分析工作。工程造价资料整理不只包含以往工程的投标报价资料,在工程实施过程中产生的有关工程施工现场记录、使用材料及单价、结算依据及结算资料、材料价格动态、价格指数信息、竣工结算等资料都要整理分类。施工企业必须定期将竣工决算价与投标价、合同价、企业内部经济考核指标、预算价进行分析对比,形成具有竞争力的企业内部定额和单价,从而真实反映出企业的施工能力和管理水平。
3、开标前的技巧
工程招标开标前,施工企业应提高警惕,充分做好开标前的准备工作。开标前的投标技巧,具体为:(1)不平衡报价。在总报价不变的前提下,调整内部各子项的报价,从而增加中标几率,并在施工过程中获得更好的经济效益。针对施工中有可能变更的项目、能早期结账收回工程款的项目、施工时程量可能增加的项目、图纸内容不明确或有错误修改时须增加的项目、没有工程量只填报单价的项目及暂定项目等,可采取不平衡报价,适当定高价。(2)多方案报价。投标企业应对可能存在风险的招标文件,如合同条款不清楚,工程说明不明确等进行科学评估,以多种方案报价的方式,达到业主修改的目的。(3)突然袭击。为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掌握主动权,参与投标的企业均以多种方式了解对手或迷惑对手,施工企业可通过制造虚假情报、表现无利可图不干等假象,迷惑对手,并在投标截止前修正报价,让对手措手不及。
4、宏观掌握,不同项目不平衡报价
项目自身的条件,就决定了不同项目就应区别对待,采取不平衡报价法。具体来说,支付条件良好、业主信誉好的项目;投标人目前急于打入某一市场、某一地区,或在该地区面临工程结束,机械设备等无工地转移时;投标人在附近有工程,而本项目又可利用该工程的设备、劳务,或有条件短期内突击完成的工程;投标对手多,竞争激烈的工程;非急需工程等其报价可适当降低。如政府项目、事业单位项目、银行项目或有预付款(备料款)的项目等;相比之下,施工条件差的工程,专业要求高的技术密集型工程,而投标人在这方面又有专长,声望也较高;总价低的小工程,以及自己不愿做又不方便不投标的工程;特殊的工程,如港口码头、地下开挖工程等;工期要求急的工程;投标对手少的工程和支付条件不理想的工程,可以适当提高报价。
5、报价失误风险防范对策
报价失误风险及防范处理措施所谓报价失误风险,就是因为报价失误因素而引起的一种风险。所以,就会出现低于成本价指标等这样的问题.因此,为了防范这样的报价失误风险,就要采取以下的措施来进行预防:(1)建立企业投标报价数据库,根据不同工程类别和工程地理位置等详细测定价格子目。(2)在一般情况下,不要以低于成本价的总价或者是单价去报价(除非有特殊原因)。(3)对清单竞争性项目报价要充分考虑到施工方案的选择是否合理这样的因素,如施工排水、降水费等都可能影响投标方的报价。保护性条款是不公平的,会对一方带来不利影响.因此对于投标方来说就需要尽量对其进行降低或是避免。具体的处理措施如下:(1)在投标报价时应该适当的报高有利于索赔的项目的价格.(2)工程款的支付因素等一定要在在报价时要充分考虑。如,可以制定先支付的可以报价高一点,后支付的可报价低一点这样的迂回方式来保证自己的最大利益。(3)在签约阶段就要考虑到去降低其危害产生的范围。
结束语
施工单位要应用最适合自己的战略和策略进行投标。企业必须抓住工程投标的技术,加强投标管理,才能保证工程投标的高效率高质量,提高中标和中标质量。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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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管理项目招投标论文
1招投标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分析
1.1招标单位在审查投标人资格方面流于形式
在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中,资格审查是其重要环节之一,资格审查的主要优势在于提前淘汰具有较低能力的投标者、节约招标经费等,是比较常用的一种招投标方法。然而,事实上很多招标单位并没有认真审查投标者的能力,也未为对投标者真实业绩与企业信誉进行深入调查与核实。比方说,不熟悉投标单位技术力量、管理水平以及机械装备等,对投标单位的实力只是通过资审审查文件中的拟报的人员、企业近年承建的类似业绩及财务报表等基础资料当作评估标准,招标单位未认真核实,由此导致一些投标单位为满足资格审查而弄虚作假,提供一些假的人员、业绩等,从而达到通过资格审查的目的。而实际该投标单位根本就不具备相应管理水平与工程能力,和真实水平相差比较远。
1.2评标专家缺乏定向评标原则
在评标期间,作为评标主体,评标专家的律法知识、职业道德以及专业水平等对评标工作质量有着直接性影响。评标专家丧失原则,就会使得定向评标表现为:(1)打分极端。人为压低或者抬高某投标单位评分,该专家通常难以抵挡的诱惑,见利忘义;(2)根据业主意愿评标,不遵守相关原则,丧失立场。该专家认为评标委员会要向业主负责,需要根据业主意愿展开评标,并将中标候选人推荐出来,由此就造成评标期间不敢将自身意见发表出来,对业主想法考虑过多,甚至会主动询问或者揣摩,最后沦为“暗箱操作”的工具。
1.3存在较多“低价抢标”现象
因为很多招标单位仅仅看重投标报价,由此就导致很多投标单位有机可乘。为获得目标工程,在对工程面貌、设计意图以及现场情况不是特别了解的情况下,恶意压低报价,且业主并未对投标单位根据报价完成任务与否进行实地考察,就让其中标。在合同到手后,在履约期间向业主摊摆困难,要求追加合同价格。该做法直接影响了投标报价一次性竞争原则,如果发包人不能追加合同价格,对投标人会产生两个后果,其中一个为提供伪劣工程与材料,对工程质量与安全产生直接性影响;还有一个后果就是合同不能履行而终止。
2完善工程建设项目投标管理的措施及建议
2.1政府应统一工程建设招投标管理方式
相关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该统一规制与协调招标管理模式。针对工程建设项目投资来讲,其具体的资金来源可呈多样化发展,即企业投资、各级政府投资、外国政府贷款及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等方式,但是在工程建设项目具体的规划阶段,其就应该由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对其予以管理支撑,并且从规划至最后的竣工收尾,相关政府管理部门实施一条龙管理服务,而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在整个工程管理当中仅为前期环节基础。针对政府主管部门对相应项目招投标管理来看,其应首先从相应宏观角度予以着手,对工程建设项目具体的投标管理体制进行拟定,制定基本规则,严格监督招投标企业。
2.2设立招投标代理协会
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可将会计师事务所的管理体制作为参考依据,在授权状况下设立招标代理机构行业协会,还可根据实际需要建立招标机构,对上述机构进行第三方的有效监督和管理。招标代理协会及招标机构根据政府相关指导意见和建议,对相关制度标准进行拟定,开展机构资质相关认证工作,对各级别业绩考核标准、执业范围及专家管理制度等予以确定,并对其开展相应的行业化管理举措,针对与相应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机构,其与各级政府管理部门之间的相关业务管理之间的联系,对其开展相应的社会化的管理服务举措。上述机构可将不同项目特点作为依据,对不同类型的招标程序进行有针对性的制定和规范措施,对招投标文件模板进行更为规范的编制,实现招标工作效率的提升,并最大限度的降低招投标相应的成本状况。
2.3对工程招投标程序进行改善和简化
首先,明确工程建设项目范围。依据国家工程建设体制,全面落实与执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针对规定之外的项目,相关项目业主可对该标准予以参照和落实。其次,建设工程项目的分类操作。工程建设项目大多是常规型的通用项目形式,针对此类项目,相关技术专家可根据相应文件设计,对具体的施工企业资质标准进行确定,针对招标公告,可依据相应资质标准要求作为相应的入围条件,相关参与企业在实施投标时,须出示相应的资质证书,然后应答投标价格、质量标准及工程具体工期等内容。最后,对企业资质管理予以加强。针对建筑工程企业相应的资质管理来讲,应针对企业在相应的“工、料及机”方面,对企业的基本要素实施严格的管理和建设,对施工企业的技术进步予以不断提升,实现施工企业管理水平的不断提升,最终实现其综合经营管理水平的提升。此外,对其资质管理水平的提升,还可对相应的市场行政管理程序得到更为合理化和简化,实现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相应水平和效率的不断提升。
2.4对清单量进行严格审核,实现其准确性提高,确保业主投资成本和投标单位报价准确
就工程量清单而言,其作为对投标报价及招标控制价予以编制的重要内容和依据,通常招标人在具体的招标文件当中给予明确约定:投标人须核实招标人所提供的相应清单,在工程量方面所存在的误差可当做投标人已经在其它部分予报价中予以包含。招标人将相应工程量清单在具体准确性方面所带来的相应风险,通过一定方式向投标方予以转嫁,从相关清单计价规范当中可知,招标工程量清单必须是整个招标文件的重要构成环节。
2.4.1以良好环境为依托对风险管理进行强化
建筑市场竞争机制的完整、有序及公平,在整个工程量清单模式优化方面具有重要作用。基于当前阶段而言,由于一些部门存在不完善的规章制度,而在所开展的招投标当中也不同程度的存在较多漏洞状况,比如一家企业在市场竞争当中所扮演的角色有很多个,则其就会对市场所形成的既定秩序造成严重扰乱,促使不能在相对透明的环境背景下,开展相应招投标工作。所以在当前激烈的市场环境框架下,应对与竞争相适应的环境进行营造,并对市场准入制度给予深入完善及创新,分别在主观层级和客观方面,对企业综合竞争素质进行提升。
2.4.2握紧主动权,对竞争归于给予掌控
应该设定一个更为合理及科学的造价控制目标,以此达到对投资成本予以更好控制的效果。基于工程量清单在具体的编制质量方面所出现的问题,通常会直接影响到项目造价的准精确度。所以,工程造价人员,应该项目招投标时,握紧主动权,严格控制与明确工程造价,不仅控制投资成本,且为投标单位提供公平的竞争平台。
3结语
工程项目建设招投标管理作为整个工程项目顺利开展的前提条件,应对招投标管理的各个方面给予综合考量,始终以管理的合理化和科学化作为实现管理目标的先决条件,从招投标环节人手,以实现施工企业工程效益最大化。
篇6:管理项目招投标论文
摘要:随着经济的发展,我国的工程项目的规模与数量也在扩大和增加,为了确保施工的质量,采用招投标的方式是对承包方的一种监督,其中也与合同的签订有密切的关系,为了提高招标企业的施工质量,本文就对招投标管理与合同管理中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以供相关学者参考。
关键词:招投标管理;合同管理;对策
我国目前有很多大规模的项目在施工,且分布十分广。在工程管理上,人为因素影响致使管理过程中仍有较多的不足,存在招投标的违规等不良现象,扰乱招投标的合法竞争,对施工的质量与合同的履行起到不良的影响,损害了集体、个人的利益。面对这种情况,合同管理能起到约束作用。因此合同管理与招投标有不可分割的关系,其互相配合、相互制约,对管理工程项目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一、工程项目实行投标管理的意义
为了形成由市场定价的公平竞争体系,让工程项目更加合法合规,采取招投标制十分普遍,通过多个投标人的相互竞标,选取最优的投标企业,这种竞争的表现形式主要通过价格来竞争,利用其材料上的不同等因素,确定最优的价格,使价格趋于理想状态,节约投资,提高项目的收益。因此,大力推行招投标制,是甲乙方双方更好的选择,因为甲乙方的出发点不一致,会有自己的利益考虑,采用招投标的方式能为双方提供更多参考。推行此机制,能够减少交易费用,节省人力、财力,进而让整个建筑工程实现良好发展[1]。
二、我国招投标现状
自从改革开放以后,我国不管是经济还是科技都有了较为迅猛的发展,城市化的规模也在不断扩大,而这也就加快了项目投标管理与合同管理的发展。项目投标管理与合同管理是一个能够衡量标准的制度,若长期都处在未能自我健全的状态之下,则即便发展的再迅速,其中都会存在较大的漏洞以及缺陷,因此必须及时、快速地弥补。
三、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的关系
招投标与合同管理存在的密切的关系,首先,工程招投标的过程是施工合同的谈判与签订的过程。由甲乙双方提出签订的协议,与接受协议的环节。其次,工程招标的过程是交易的过程,此时,还未形成相关的法律约束,只有在签署完合同后,法律约束力才对甲乙双方起作用,所以,有必要进行招投标合同的签署以及合同的管理。
四、项目招投标及合同的日常管理
目前,我国有诸多项目招投标的代理机构,并且,这部分代理机构的内部缺乏管理,十分混乱。有许多项目代理机构并未全方位地实施动态监督与管理,其会在申请办理虚借,经济人员以及拼凑专业技术和承揽代理业务以后,再临时将项目招投标转给不专业的人员,而这种情况也会直接造成项目招投标的不负责。除此以外,也有诸多企业在原先经营的范围以内增加了项目招投标代理业务,这样便会以企业的名义去承接项目招投标代理业务。但这些企业并未对内部管理方面加以重视,久而久之,便会使企业出现违法经营现象,甚至会导致项目招投标质量较低,或者出现投诉情况。基于合同管理经验,在对双方的履约行为开展监督与管理的过程中,务必指派自身有丰富经验的记录人员,必要时可以聘请合同管理方面的专业人士开展工作指导,以此来提升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在规模较大的项目中,应设置合同管理的专职部门,且明晰部门内工作人员的职责,以此来将项目进度、合同履行情况等等方面严格落实到具体岗位之上。但在合同管理中具体有以下两点需要注意:第一,业主与工程师履约的监督、管理机制。第二,违约行为的处理机制。首先,务必依照合同所约定的格式以及时间,及时将合同中的保函上交,例如,预付款保函、履约保函等,以此来避免经费误用的问题出现。其次,监管合同中的有关要求,并提交承包商的有关文件。帮助项目采购部门做好资料的整理以及关税的分摊计算,务必要充分将合同语言优势以及只能优质发挥出来,尽力做到每批货物都可债券分明、财务清楚,这样能为后续的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础。再次,全时段跟踪合同的实施情况,监督调查项目的进度、项目的质量以及项目费用的执行情况,在此过程中若出现问题,则务必要快速协调各个部门,并监督责任部门做好纠正,以此来切实保证项目后续进展顺利。从次,依据具体合同中的项目规定进度,高效协助各个部门做好资料的整理以及结款方面的计算,且在规定的时间之内完成收款的资金准备。特别是需要对报税工作开展预先划税的管理,进而避免税务损失。最后,高度配合项目其他部门完成项目相关事宜的交接工作以及项目后续的验收工作。工作人员需对项目中的各种验收的报告数据资料以及交接证明等方面的文件做好整理以及保管的工作。
五、工程招标与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
随着我国经济的深入发展,建设项目招投标合同是约束甲乙双方的重要法规性文件,也是甲乙双方在执行过程中的依据。目前,普遍认为工程合同管理是维持良好市场环境的重要手段,也形成了公正的竞争机制,在节约施工成本,提高施工质量方面发挥着不可小视的作用,然而由于在招投标中仍存在一些管理体制的问题,导致甲乙双方出现经济纠纷,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具体如下:
(一)投标行为不规范
招标不规范是目前工程招标所面临的一大问题,不规范的招标会影响招标工作的合理性,主要有以下两方面的因素:一是在招标单位的选用上,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招标要采用公开公正的方式进行,但是实际在招标时,为了从中牟取利益,未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出现了弄虚作假、非法干预、暗箱操作等不良现象。二是在投标单位的问题上,一些投标企业为了中标,通过瞒报工程价格,或者设法弄虚作假、偷工减料等方式来获取利益,恶意中标,与招投标的公正性相违背[2]。
(二)评标问题突出
评标是招标、投标的一个方向针,目前,尚未有一个合理的评标体系,不能有效避免招投标的问题。一是评标容易受到工作态度的影响,一些评标人为了满足自己的私欲,在评标的过程中,违反了相关规定。二是在评标时,对标书的'解读与分析没有采用综合评标法,带着主观的评标态度参与评标,影响评标质量。
(三)施工方为中标的不合法行为
当前阶段,我国中标为了能够和国际接轨,是无法无标底招标中的最低价中标。另外,部分施工方也希望能够节约项目所使用的资源,减少项目所投入的资金,而为了达成此目的,甚至不惜使用各种方式故意将价格压低,但最后会造成项目无法准时完成,有的项目甚至不能按时开工。而在此期间,极个别工作人员会向领导或者相关人员进行贿赂,希望借此成为“关系户”,这也会使招标中的黑幕较多,管理中也就会出现越来越严重的官僚风气。
(四)合同管理中存在问题
首先,在合同管理中,没有完善的管理体系,在合同的制定上、签署、执行等方面,没有进行有效的规范,极易引发合同纠纷等不良现象。其次,部分招标单位为了满提高自身的收益,制定霸王条款。最后,合同中的职责划分不到位,当出现利益纠纷时,容易影响双方的权益。
(五)相关法规意识不强
项目投标管理中,为了保证双方的权益得到保障,在项目投标中与合同管理中都有相应的法律条例,除了聘请的一些法律顾问,其他的管理人员并不是很了解,甚至会出现一些误区,因为法律条文都是文字性的,大部分人在理解的时候都是一知半解,没有形成统一的认识,除此之外,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利用政策的漏洞,获取利益。
六、工程项目在招投标管理中的对策
(一)规范工程投标的管理
首先,建立健全的企业信用评价体系,将其纳入招标的参考范围中。对投标的企业建立信用评价登记体系,对履行到位的企业给予较高的等级,对弄虚作假的企业进行责令批评,严重时进行媒体曝光,拉入投标黑名单中,限制其参加投标项目。加大监督的力度,加强惩罚的执行度,让参与的企业不敢轻易违规。其次,在法律方面,不断完善现有法律的条例,将可能出现的漏洞堵塞住,让企业在投标中遵守法律法规。为了公正客观地评标,选取优质的企业,需要对评标专家进行管理,一是健全评标委员的制度建设。二是对现目前的评标专家,根据其各自专业优势进行细化归类。三是建立违规制度,对评标过程中态度不公正的专家进行严厉的教育,对于优秀负责的评标专家进行表扬,强化在评标过程中的监督[3]。
(二)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
建设工程招投标是市场经济竞争机制下的诞生物,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法制,需要有一套良好的法制系统来约束双方。本着公正公平的理念,逐渐完善相关法律规定,制定通俗易懂的法律条文,防止有心人钻空子;提高管理人员对相关法律的认识,避免法律意识淡薄,出现不正当的操作。严格对施工的企业进行资质审查,将指标进行量化,根据量化的标准,严格审查施工单位的资质。将没有资质的企业和素养不高的企业清除出队伍,杜绝工程项目进行再次转包的现象。对甲乙双方、招标方、公证等有关部门,进行监督,防止招标中心的标底外泄,避免不当的行为出现,明确惩戒力度,依法查处不当问题。由于合同的种类较多,一部法律不可能如此完善,在现有的基础上,结合市场的现状,制定出专门的指标,细化指标,在合同的履行期间,需要由合同管理部门,对现场进行走访,以及对施工的进展进行考察,对施工的节点工期不定期进行评审,发现存在的问题,以便及时纠正,保证全面实行合同的内容,使管理变得更加有效。
(三)明确签署的内容
在进行招标时,会涉及签署合同,现在招标书分为技术标与商务标,在签署商务标时,必须由相应的负责人来签订,这样签署的合同才有相应的法律意义,相反,技术标在签署的时候,不像商务标那样严格,在合同上不能有具体的投标单位信息,才可以保障投标的公平性。在开标时,顺序一定是要先技术标,再商务标,开标的顺序不能打乱,为了保证技术标的内容不外漏,等技术标评完之后,再让参加的单位签署文件,以防出现评标人员牟取利益的情况。同时,先打开技术标的目的在于更公平地打出分值,而商务打出的分数都是固定的,因此,为了投标的公正进行,需要明确技术标的分值[4]。
(四)严格把控投标的全过程
在投标的整个环节,都要严格把控,在开标之前,要统一此次投标的评标体系,确定招投标通过哪些方式进行的,并且在相关部门的监督下进行招标会。在开标时,要有效避免资料的泄露,一旦将分数泄露出去,一些投标分值不高的企业,就会采取不正当的手段设法中标,以此贿赂评委。因此为了减少这种现象,要完善投标过程中的管理,每一环节制定评标制度,确保投标的有序进行。
(五)投标文件要全面了解
工程企业在招标时要对招标的范围以及内容提前进行了解,相关的技术人员对价格、材料的选择需要全面了解,合理地选择有资质的投标企业,招标文件编制后,要进行认真的审阅,检查项目中的每一项清单内容是否准确无误,有无遗漏,招标的总价与每一项的单价相加是否符合,确保价格的准确性。在合同管理中,本着公正公平的理念,落实投标中的各个环节,明确具体的中标企业,在中标的一个月之后,签署相关的合同。在招标合同管理上,制定统一的流程,确保各个单位都能参与竞争,公开招标的信息,确保企业都能得知其中的流程和相关规定,同时,制定统一的评标方法、指标,当更新投标信息时,使各个企业都能清楚地知晓,严厉杜绝擅自更改投标信息的行为,以防给个别企业开小灶。严格审核企业的相关资质,杜绝出现串标、挂靠不良问题。
(六)改革招投标管理模式与运作方式
改革招投标管理模式与运作方式,以此形成统一的招投标管理,解决招投标市场分散问题或行业垄断现象。强化政府对招投标活动的监督,对目前存在一些问题进行解决,提高执法人员的水平,严格执法、文明执法,确保招投标活动的公正性,创造一个良好的市场竞争环境。而建立统一规范的招投标管理机制需要从源头治理好腐败问题,抓住重点,从整体上把握招投标的流程,在构建全面的监督体系后,需要对每个实行环节采取重点监督,实行差别管理,即按照资金来源实行项目管理,分为重点与非重点的监督对象,对国有企业的投资进行强化监督。
(七)抓好招投标后的跟踪管理
当双方签订合同后,确定了双方的法律关系受到保护,在后期的工程项目开展中,只有监督合同中各个条款的履行情况来体现。首先,对合同进行把关,审查合同的真实性,相关条款是否符合相关规定,避免出现签署合同之后,甲乙双方又私自签署阴阳合同。其次,对双方的履行义务进行监督,对合同执行的内容加强管理,以防出现挂靠等不良现象,加强对合同履行的时间管理,确保合同的履行。再次,做好合同的纠纷处理,当双方出现经济纠纷时,根据合同的相关规定,依法进行仲裁,在仲裁前,积极进行调解,如果没有调解成功,可申请仲裁。最后,建立投标人诚信体系,实行投标人的诚信管理,在招投标时,增加投标项目负责人的承诺,一旦发现恶意的行贿、串标等行为,将无条件剔除出投标队伍,禁止参加此次投标的活动,禁止一年或者两年内参与招标项目[5]。
(八)加强项目法人对招投标的工作掌握
由于项目法人是承担风险的第一责任人,项目法人有必要对工程项目的建设进行全面的管理,如果项目法人对招投标的工作把控不严格就会影响合同的进展情况,延误工期。但是由于项目法人的成员能力不高,对新行的法律法规依据合同管理意识不足,掌握得不够全面,没有办法胜任法人的工作,影响工程的管理。所以作为项目法人,不能当“甩手掌柜”,要秉持认真负责的态度,严格对工程项目进行监督,落实工作职责。
七、结语
综上,我国在工程招投标中,还存在诸多不规范的情况,需要引起人们的重视,工程招投标是工程承包的主要方式,针对工程招投标的问题,主要采用合同管理的方式约束甲乙双方,投标企业应该确保招标过程的合规性,对企业进行整顿,而招标企业也应该秉持客观的态度对待招标企业,开展招标活动。因此,我们要积极落实合同管理的实行,保证我国工程项目的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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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铁路工程招投标管理及控制措施论文
铁路工程招投标管理及控制措施论文
摘要:工程招投标是控制工程项目投资、保证工期质量的有效方式,是当前工程建设项目普遍采用的方式。本文对铁路建设的基本特征以及发展状况进行了介绍,并以设计和施工阶段的招投标控制和管理为切入点,对新建铁路招投标管理和控制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根据问题提出了相应的解决策略。
关键词:铁路招投标;管理;控制措施
1设计阶段的招投标管理与控制
我国《招投标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对我国的招投标制度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其中,《招投标法》的第三条明确规定了中国境内建设的大型基础设施项目,其设计、勘察、施工以及管理等各个阶段都必须采用招标方式,铁路工程建设采用招投标不仅是国家相关法规的要求,更是其自身工作程序的需要。一般的铁路工程设计,可以分为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阶段,为了有效控制投资,各个阶段的设计深度及具体要求都不同,这也是采用招投标方式的根本原因[1]。
1.1设计阶段存在的问题
1)设计招标模式。当前我国的铁路工程大多采用设计总招标,总承包的模式。通常在可行性研究阶段,业主就会筹划开展招标活动,在这个阶段招标可以体现出非常大的优势,设计院为了可以承揽下设计订单,会对方案和概算精心优化,如果设计单位中标,代表了后续整个工程的设计标的都可以拿下。但是,由于竞争和监督机制的缺乏,设计院通常不会重视后续阶段的设计工作,导致设计质量不高,施工过程中项目控制困难增加。另外,由于不是分阶段进行招标,铁路工程通常会采用限价设计的方式,也就是将初步设计的总概算作总投资的基本标准。由于在技术设计和施工设计阶段没有进行招标,也不能对投标人的报价与方案进行横向比较,建设单位只能按照初步设计的概算对工程造价进行控制[2]。2)市场开放程度。由于铁路工程在设计前需要进行大量的勘测,导致铁路工程的设计市场比任何一个市场都要封闭和保守。虽然国家出台了《铁路工程勘测设计招标实施办法》鼓励市场机制和竞争进入该领域,但是大量的铁路设计项目还是落入了铁路系统内的勘测设计单位手中。3)铁路工程设计单位数量。现阶段,路内只有几家勘察设计院具备铁路工程勘察设计甲级资质,其他的小型设计公司和路外设计公司,因实力不足或者制度方面的制约,很难在大中型铁路设计项目中占有一席之地。这也导致了铁路设计行业出现垄断的趋势,最终导致设计单位在管理方式、技术和人才引进方面缺乏竞争压力。
1.2设计阶段的控制措施
1)分阶段设计招标。一直以来,铁路建设单位认为施工阶段是项目控制的关键所在,在设计阶段没有进行分阶段招标,很难对设计质量的水平进行准确评估,所以,关键是要彻底改变轻设计而重施工的思想。通过分阶段招标,促使设计单位在各个阶段都对设计方案和施工措施进行优化,可以促进建设单位项目控制质量的提升。而且,通过分阶段设计,可以在初步设计阶段确定工程的.规模、总体方案、建设标准、具体功能以及结构形式等,根据初步设计的概算,确定整体投资额度。2)资质控制制度。大力推行设计资质控制制度,只要设计单位具备相关资质,可以进入路内市场参与竞争,营造平等、开放竞争的市场环境,优胜劣汰,为铁路工程项目提供更多选择。3)设计方案竞选制度。设计方案竞选制度也是采用类似于设计招标一样的方式,最大的特点是中标单位确定后,中标单位要再已经中选方案的基础上,参考和吸收其他参选方案,去粗取精,对设计方案不断完善。未来铁路工程设计,要进一步对铁路工程设计的全过程进行规范,采用分阶段招标的方式,将设计质量、工程效益与设计单位的利益紧密关联,实现铁路工程设计质量的不断提升。
2施工阶段的招投标管理与控制
国外关于工程项目建设的招投标制度已经非常完善,一般包括了业主委托制、业主代理制以及设计施工总承包等方式。其中,设计施工总承包是指承包单位以及既定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对项目进行勘察设计,设备和材料采购以及施工等所有内容,直到项目投产运营。目前国内铁路工程中还没有使用该模式的先例,只是部分工程尝试过施工总承包的方式,采用工程总承包的方式,业主不再进行分阶段招标,而是选择一个总承包单位负责工程的全部过程,然后由总承包单位将非主体工程分包出去。铁路工程不仅要考核其经济指标,而且要充分考虑政治需要和社会效益,所以必须要不断加强工程质量控制[3]。
2.1施工阶段存在的问题
当前在招投标实践中,经常会划分非常多的小标段,取代了整体发包的形式,这样最直接的影响是超标成本急剧升高,大量单位中标,在一定程度上形成了平均主义,招标的竞争作用没有充分体现出来。项目部跨度的大小受资源配置的直接影响,而且应当设定最小规模项目部标准。若标段过小,管理便会闲置,就会严重浪费资源。另外,不同标段的承包商之间没有合同关系,难以进行资源的互补配置,所以,在招投标过程中,将工程分为多个小标段的方式会导致资源配置的不合理与浪费。如果对最小标段再分解情况会更为严重,对铁路工程项目标段进行分解,表面上看这样可以分散施工风险,但是导致建设单位管理跨度增加,无法进行科学而深层次的管理。当前,基本建设管理体制并非都是围绕项目来做,“陪标”现象的存在导致招投标不能真正实现公正、公开、公平。一些承包商中标后,将标段违法分包或者直接转包,以包代管,收取管理费,导致工程质量与安全无法保证。如果转包工程给一些资质不足、缺乏施工经验的单位有可乘之机的话,后患无穷。
2.2施工阶段的控制措施
1)施工总承包管理模式。大量工程实践可以看出,采用施工总承包的模式,与当前我国工程承包管理的国情相适应。第一,工程项目的业主不具有工程管理和工程技术专业能力,通过工程总承包,可以充分发挥承包商在管理和施工方面的优势;第二,有效降低工程造价,降低施工管理和技术方面带来的风险;第三,承包商可以根据工程建设的需要,设置合理的管理机构和管理范围;第四,作为工程的总承包商,对整个项目的进度进行动态控制,资源优化配置,进行整体统一协调[4]。2)培养大型承包商。未来市场的发展趋势必然是国际化,采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的方式可以为国内一些大型建设单位创造更好的条件,可以充分发挥这些承包单位的管理能力,并与专业建设单位的技术优势形成互补。另外,采用层次性的结构及管理可以有效避免总承包商和专业建设单位的恶性竞争,保证两者的利益。铁路工程项目应当基于这个思想,推动大型工程总承包商的发展,形成强大的国际竞争能力。3)强化监督责任追究制度。我国现行《招投标法》的第7条明确规定:招投标当事人受到法律的监督,在实施招投标过程中,要实施招标负责人的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通过不断完善招投标制度体系和监督机制,不断创新评标方式,尽量减少串标现象,对目前工程需项目建设中频发的“转包”现象,监理工程师要认真履行其监理的职责,不仅要抓量更要抓质,对中标人的转包行为严格监督,不断加强行政责任追究和部门间的协作,对违法行为要严厉打击[5]。
3结束语
现阶段,我国铁路工程建设招投标市场的问题仍然较多,但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法律制度体系的不断完善,铁路工程建设招投标市场也会逐渐法制化和规范化,这对我国铁路建设走向国际市场有非常重要的促进意义。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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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探讨论文
摘要:本文分析了公共事业单位建设工程项目实施招投标管理的主要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应对措施。
关键词:公共事业单位;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
1加强公共事业单位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的意义
在国家实施压缩财政经费开支,提倡节俭、大力反腐,建设低碳绿色工程的背景下,各级地方政府对招投标工作都十分重视,纪委等相关监督部门更是将对公共事业单位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工作的监督和管理纳入了重要工作议程中,实施了项目建设跟踪监督管理制。在这种形势之下,作为招标人的各行政公共事业单位在组织招投标过程中要自觉地严格按照标准和程序进行,规范招标行为,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成本、规范管理,使招投标程序得到规范、建设成本得到控制、工程质量得到保证、市场秩序得到维护,真正使招投标工作成为一项廉洁工程。
2公共事业单位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中存在主要问题
2.1缺乏招投标管理专业人才,经验不足
公共事业单位大多是国家的职能管理部门和承担特殊社会服务的单位,受机构和编制上限制,不可能在内部设置专门的基建管理机构和管理岗位,公共事业单位缺少懂基建管理、特别是工程造价和招标管理的专门人才,面对专业性、程序性和复杂性极强的招投标工作,难免顾此失彼,导致招投标存在一些风险、隐患。
2.2仍存在场外交易、规避招投标的现象
有些公共事业单位在项目招投标中为了避免公开招标,把造价工程进行肢解或分拆,以避开招投标法的规定,从而达到不公开招标的目的。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首先,化整为零将造价高的单项工程肢解为多个子项,各子项的造价低于招标限额,从而规避招标。如有的单位将办公楼装修工程分解为楼地面石材、木地板、墙面涂料、吊顶等项目对外单独发包;其次,主体工程进入有形建筑市场,后期工程和附属配套工程等则搞场外交易;再次,对工程冠以特殊项目、重点建设或条件限制等名义,从而达到规避公开招标的目的。或对项目以虚假集资等为名,以主体工程招标为掩护,来进行全部或部分规避招标。
2.3招投标管理制度不够健全
一方面由于公共事业单位招投标工作经验不足,在一些关键问题和节点上难以把握,致使招投标存在一定漏洞。同时由于公共事业单位建设工程项目的特殊性和政策性,不能够完全遵照市场上的做法,缺乏一套严格规范的规章制度,可能虽然有自己单位内部的制度,但缺乏一定的可操作性,最终导致招投标工作在关键节点问题上难以准确把握。如工程设计、项目监理、工程审计等;另一方面存在项目建设合同的管理不严格,缺少对合同的严格推敲,致使合同中存在一些不利条款,一旦出现问题,就会出现中标企业抵押不足,甚至逃之夭夭。或是合同条款中在资金、工期、质量、成本、责任、风险等方面的内容审查不严格,从而使中标企业有可乘之机,由此造成不利影响。
2.4在招投标的过程中管理不够严格
在招投标的过程中,往往出现招投标管理部门与招标单位相互勾结,大搞假招标,存在过程中的把关不严、暗箱操作等非正常手段,使招投标工作流于形式,不能使其发挥真正的作用。有的甚至招投标管理部门利用手中权利,强制招标单位给与亲友、朋友,存有贿赂的承包商现象;招投标工作是一种通过竞争性选择和自主进行市场的公开交易,应充分体现出择优选择投标人这一准则。然而在实践中往往却是事与愿违,很多政府机关、公共事业单位的建设工程项目大多是与其有一定密切联系的施工单位完成,有的施工队与招标单位有千丝万缕的关系,有的并不具备施工条件和资质,但是仍然能通过参与招标,参与到工程施工当中,其中的利益关系也不言而喻。
篇9:公路工程建设招投标管理探讨论文
公路工程建设招投标管理探讨论文
摘要:公路工程是现代化建设过程中的重要基础性工程,在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起到了非常关键的作用尤其是近年来我国在公路工程项目方面的投资力度不断加大,这为施工招投标管理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有必要加强对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投标管理问题进行探讨。本文从不同角度对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投标管理展开了分析和探讨,希望可以为我国公路事业的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关键词:公路工程施工;招投标;管理
随着近年来我国公路事业的快速发展,公路建设市场正逐步朝着公平、合理、竞争的开放性市场发展,招投标制度也得到了全面实施,招标投标活动越来越频繁。在公路工程中实施招投标制度,对公路工程质量的保证至关重要,有助于交通行业快速稳定发展的实现。但是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初级发展阶段,公路工程施工招投标管理中始终存在一些问题,这些问题对公路工程建设秩序带来了一定影响,对我国公路事业的发展非常不利。
1当前公路工程施工企业投标报价容易忽视的几个问题
1.1容易忽视编标前的准备工作
纵观目前的工程招投标情况,一些招标人根本不遵守《招标投标法》及相关部门颁布的法律法规,还有规避招标、未招标、化整为零等问题的存在,此外,还有不再指定媒体发布招标公告、资格文件时间不够、勘探现场及标前会不规范等问题存在。以上问题的存在都可能会使投标人不能及时获得招标信息,潜在的投标单位不能顺利参加投标。当前很多公路建设项目招标都是建设单位自行组织的,但是建设单位并没有经济、合同及法律等方面的专业人才,因此对施工招投标技术规范、经济等方面业务并不了解,他们只是盲目的照搬招标文件的范本,这是不能真实反映出工程实际情况的,同时招标文件的编制也非常粗糙,评标细则的制定缺乏全面性,工程量清单和实际情况存在较大出入,这种情况下会对招投标文件的公正性与权威性造成不利影响。此外,评价方法缺乏公平性、科学性,操作过程中随意性非常大,甚至在开标以后还存在议标现象,排斥了一些潜在的中标人。
1.2投标资质管理混乱
对投标企业进行资质审查是招投标管理工作中最为重要的一项,直接决定着投标人是都具有投标的资格,但是当前我国的资质审查只要依靠几个工作人员对投标人资质证书进行验证,并将其作为评标时资质打分的重要依据。这种情况下很容易会因为工作人员的疏忽而出现问题,很多不具备投标资格的投标人也可能会参与投标,这无疑增加了招标单位后期工作量,还可能会出现围标、串标等问题。还有一些个人挂靠企业资质中标,无资质施工现象普遍存在,这成为公路工程招投标管理的重要问题。
1.3地区与部门垄断问题严重
在当前的招投标工作中,行政力量对市场的渗透过重,公平竞争很难实现。例如县一级公路招投标近年来才开始进入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因为出于地方保护的目的,一些地区对外地投标企业收取高额的交易费用,使人“望而却步”,有些地方为中标企业硬性提供原材料,这明显与《招投标法》相违背。在工程招投标管理工作中,从表面上来看很多招投标都是以双方平等互利为基础展开交易,实际上很多工程的招标过程只是一个形式。
2实施招投标制度对建筑市场发展的重要性
2.1有利于克服建筑市场混乱的现象
公路工程建设会涉及到很多方面的工作,这些工作应按照一定程序进行才能达到预期效果。纵观建国以来的工程实践可以看出,凡是严格按照程序办事的,投资效果都非常好,而违反程序办事的,其投资效果就非常差。一些工程在开始建设前不进行调查分析旧拍案、实施过程中资金不足就上马、一边勘查一边设计的混乱现象非常多,直接造成了造价提高的后果。建设工程招投标严格按照建设程序阶段内容执行,只有将这些工作做好才能招标,在招投标制度影响下,工程项目必须按照程序办事。
2.2促使工程按经济规律办事
在招投标制度的影响下,企业必须作为独立经济实体进入到市场当中,凭借自身能力在市场中竞争。招投标制度实施以后,公路工程企业开始朝着经营型转变,这种情况下要求企业必须在内部对经济和管理体制进行改革。招投标制度的实施为企业带来了外部压力,迫使其充分重视自身的经营和管理,关注技术进步与管理水平的提高,只有这样才能获得更好的经济与社会效益。
3公路工程施工招投标阶段管理的改进策略
3.1规范招标程序,完善法律体系
对《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进行深入学习,在了解我国目前公路建设情况及市场发展情况的基础上,对线型公路施工招投标法律法规及各种文件范本进行修订和完善,并在工程项目施工单位及业主单位展开大力宣传,通过这种方式来提高业主与施工单位对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的理解与认识,这样招投标双方才能深入贯彻执行各项法律与文件的要求。
3.2加强建设市场诚信系统建设
目前从表面上来看公路工程建设市场是买方市场,其中的承包人施工能力比工程建设任务需要大,因此很多小项目招来了一级甚至特级企业前来竞争。实际上之所以会出现这种现象,主要原因在于公路建设市场中存在很多名不副实的承包人,这些人靠着他人的资质来骗取中标,直接造成了公路工程质量严重下降的问题,国家及社会公众的利益大受损失。面对这种问题,那些随意将企业资质出借或者违法转包的投标人,其信用等级应该下降一级,并加大对“挂靠”名义投标的惩处力度,加强市场诚信系统建设,这样才能真正实现“优胜劣汰,适者生存”。
3.3不断完善现行工程招标投标办法
虽然现行公路工程招投标管理办法修改了很多次,但是其中始终存在很多不足之处,还需要在实践工作中进行进一步的完善,这就为一些人提供了可乘之机,充分利用这些不足之处做文章,或者利用办法中存在的.漏洞,使得招标信息发布渠道堵塞,还有一些信息没有公开,资格后审中掺杂了很多人为因素,对公开招标公平竞争造成了严重的影响。因此未来的工作中应该积极积累经验,针对新出现的问题进行不断创新与改进,有效杜绝不公正问题的出现。
3.4加大对公路工程招投标中介结构的监管
当前公路工程招标资质并没有形成明确定论,很多县乡公路招投标均由建设单位自行组织。公路工程招标设计面非常广,其情况也非常复杂,技术性非常强,建设单位招标人员因为专业性、技术性不强等因素,编制的招标文件存在不规范的问题,程序执行也存在问题,严重影响了公开招标的公正公平。因此,必须利用法律的形式对建设单位及相关人员资质进行审查,不具备资质的单位一律不能自行组织招标,招标人员还要坚持持证上岗。
4结束语
综上所述,在当前的市场经济条件下,应充分认清招标的现状,加强对施工招投标的管理,并进一步规范当前的招投标行为,以有效提升投标企业的竞争力,促进交通建设行业的快速稳定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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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探讨论文
3.1在公共事业单位基本建设招投标推行代建制
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公共事业单位既是具有公益性质的'职能部门,同时也是经济的主体。面对复杂的市场环境和大力反腐的要求,推行代建制将是未来行政公共事业单位基本建设招投标改革的方向。代建制是把建设工程项目通过招标、委托合同,由专业代建项目管理单位对建设工程项目进行全面监督管理的一种形式.它可以克服现在管理体制中管理不专业、超预算、浪费、工期长、资金流失等弊端,使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实现建设快、质量高、成本降低的目的。
3.2完善健全招投标相关配套制度
切实增强招投标的可操作性,大胆进行制度改革,最大限度地依靠制度管人管事,努力减少人为因素的影响,是规范和完善招投标工作的重要保证。应努力做到三个“强化”和三个“控制”。建立政府预选承包商制度,强化企业资质;建立限额设计制度,强化工程设计;建立履约保证金制度,强化中标后期监管。严格中标合同执行制度,控制工程造价;严格抵押担保制度,控制工程工期;严格按设计施工和组织验收,控制工程变更。
3.3加强工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严格工程造价
为了有效地控制工程造价,避免建设过程中过多变更,一方面在工程项目建设中必须做到:先勘察后设计、先设计后施工、杜绝随意变更项目增加投资,维护计划管理的权威性。项目批准后建设单位应该精心准备、科学合理地组织实施,坚决杜绝项目实地勘测不细、设计深度不够,投资概算过于粗糙,在没有做好必要准备的情况下急于开工,造成边设计、边施工、边变更而人为的出现大量的计划外工程项目,结果导致项目投资失控的现象。另一方面要建立良好的工程造价管理系统,工程造价管理是施工单位管理的核心内容,其它各工程部门应与其密切配合,收集好工地的各种资料,如材料采购单、发标复印件、工程变更通知单、技术交底、施工方案、生产计划安排、合同等,然后据此比较分析,定期核算,及时提出索赔方案为决算打好基础。
3.4抓住重点做好施工合同审计
施工的合同审计,是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预决算中的前期工作,是对施工合同的落实,因而施工合同在工程项目建设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由于公共事业单位工程项目建设的特殊性和政策性,所以施工合同的内容不尽相同,因而在合同审计中对内容的把握非常关键,重点要审查施工内容、工程总造价、施工期限和工程质量等是否与中标的标书一致,投标单位的承诺在合同中体现的是否充分,如质量保证、工期保证、违约责任等。实行全程跟踪审计,首先在谈判和签订合同时要参与审计;其次在合同执行中重点查处是否有违法转包或违规分包,审阅中标单位对外签订的分包合同,检查分包工程是否是该项目主体工程或专业性较强的部分、分包工程量是否经过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批准、分包工程量是否超出有关规定,是否存在因转包或分包造成工程质量隐患或影响工期等严重问题。最后审查合同执行的严肃性,对不按合同执行的不轨行为要严格查办,包括不执行合同的内容和规定要求,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限、质量要求办理,任意不负责任的变更合同等。
4结语
公共事业单位建设工程项目大多是属于公益性工程,建设工程项目的立项和实施都是在国家计划控制下进行的,是经主管部门审批,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管理和监督,在建筑市场中有一定的独特性。首先它具有一定的针对性和政策性,是专门针对自己所处单位的建设工程项目,而不是面对社会的公开交易。其次是公共事业单位建设工程项目以服务为根本宗旨,以政府投资为主,非盈利为目的,资金来源和使用不同于其他企业单位,并非像其他企业单位一样是用本单位的资金运营来筹措项目建设所需资金。公共事业单位建设工程项目是带有一定政策性的工程建设工程项目,其根本是以服务为宗旨,政府投资为主,是不同于一般工程的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是目前国际通用、科学规范的工程发包方式,而在公共事业单位建设工程项目工程中采用招投标管理的方式,对于控制工程项目建设主体,保证工程质量和建设进度,提高最终效益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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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招投标与合同管理论文
摘 要:为确保工程建设项目公平、有序进行,就要对建设项目进行招投标;为确保建筑合同的权威性、有效性和约束性,就要进行合同管理工作。
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不断发展,我国国内建筑行业未来发展趋势无疑是更加规范化、公平化和国际化的。
在发展过程中,如何平稳而有效地处理招投标工作和合同管理工作所遇到的问题就成了当务之急。
本文讨论了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与合同管理的关系,分析了合同管理在招标投标中的作用,并对建设工程招标与合同管理中常见的几个问题做出分析以及采取相应的对策。
关键词:工程招投标;合同管理;问题;对策
引言
近几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建设项目中建设工程招投标合同是工程实施阶段约束承、发包双方行为的法规性文件,也是承、发包双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最高的行为准则。
随着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大家都能认同工程合同管理是建立和维持良好建筑市场中经济秩序的重要手段和有效方法,
同时它也在形成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机制、提高工程质量、降低工程造价和缩短工程工期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然而由于目前建筑市场相关法规还很不完善,加之一些思想观念及管理体制存在的深层问题,使得建设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中还存在这一些问题。
1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与合同管理的关系
作为招投标管理机构之所以既监督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又要监督施工合同的签订和履行,是因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与施工合同有着密切的联系。
一是因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过程是施工合同谈判和订立的过程,就是双方当事人提出订约提议和接受订约提议的协商过程。
二是从市场交易行为看,工程招标投标的过程是交易行为的过程,在这过程中,双方还没有建立依托法律的交易关系,这个关系只受有关招标投标方面法规的调整,只有决标后,
承发包双方签订了施工合同,这种交易行为才通过合同这种法律形式被正式确定下来,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
三是从招标投标的跟踪管理和评价招标投标是否成功的角度看,也只有通过监督检查双方对施工合同各项条款的履约情况来体现。
从建设部制订的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范本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中看:招标文件包含合同主要条款,而组成合同的主要文件同样包括招标文件,两者互为主要内容,这就更进一步说明它们之间的不可分割性。
2当前工程招标投标工作影响合同管理的几个问题
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深入发展,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陆续出台,工程建设的“四项制度”真正推行开来,各地在“四制”方面的探索实践都积累了不少经验,但同时也发现了很多问题。
招投标工作与工程承包合同的管理是工程建设阶段不可分割的两大部分,但实际操作中,往往是分离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2.1 项目法人对招投标工作的掌控不力直接影响合同文件的质量。
项目法人单位的人员素质不高,对当前不断推出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办法和合同管理知识的了解掌握不够, 难以胜任项目法人的职责要求,影响对工程建设过程各阶段的管理。
项目法人制是“四项制度”的核心和关键,项目法人处于中心地位,起主导作用,按照《合同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理》等有关法规的规定,
通过招标投标确定勘察、施工、监理和物资供应等单位,并与其签订相关合同,由他们为项目法人提供建设服务。
项目法人责任制不落实,工作不到位,会直接影响招标文件的质量,致使合同条款不准确、不合理、不全面,影响今后合同管理。
2.2 招标文件的编制主要是由招标代理机构承担,承包合同管理由监理单位承担,造成招标工作和合同管理的脱节。
在承包合同实施过程中,一方面由于监理工程师未参与招标工作,不熟悉招标文件和合同,在执行合同初期不能很快地进入监理角色,只能边上岗边学习;另一方面由于编制招标文件的招标代理机构不参与合同管理,
招标代理机构只负责招标文件编制, 招标代理机构的人员未必有丰富的工程实践经验,招标文件的编制水平很难提高,如果合同不准确、不全面,会给监理工程师进行合同管理造成很多困难。
合同是管理的依据,合同不完善,执行起来随意性大,给工程合同变更和索赔带来很大的隐患。
许多工程在完工之后,工程实际与原来招标文件合同已大相径庭,违背了招标单位在招标时的初衷,损害了招标人的利益。
2.3目前在工程招投标中采用的综合评分法,其实是一种很难达到公平、择优目的的评标方法。
这种评标方法只看经济标得分,技术标只作为合格性审查,由于目前建筑市场主体还不够成熟,各方主体信用观念淡薄,社会信用体制不健全,缺乏有效的失信约束和惩罚机制,以工程担保、工程保险为核心的工程风险管理制度尚未建立起来,
综合评分法在实施过程中容易使企业过分注重经济标的制作而忽视技术标的质量,引起投标者恶性竞争,影响招投标的公正性,最终损害了招标人的利益。
3招投标与合同管理在实际工作中的运用
3.1加强对招标文件的理解
招标文件中的有关条款是要约邀请方向投标方提出的具备主要条件的合同草案,通过学习和深入理解招投标文件,可以对签订工程合同的要求及应具备的主要条款和具体条件有一个基本的了解。
在当前市场经济的条件下,建筑市场还是卖方市场,业主为用较小的投资换来最大的经济利益,势必在招标文件中反映出代表自己意志,因此加强对招标文件的理解,及时制定相应的措施,对提高投标人的合同风险防范能力是相当重要的。
3.2 招投标阶段中的合同管理工作
(1)市场开发阶段通过市场调查收集工程招标信息,在综合分析工程的特点、自己的实力、承包市场的外部环境以及公司的发展战略以后选择自己的投标方向。
(2)参与招标活动的全过程,配合参加较大工程的开标和现场勘察,在开标会上,各投标企业要宣读投标书,发包方要宣布标价等,
这些内容中有许多都是招投标当事人对将来签订合同条款真实意思的表示,作为合同管理人员参加开标,全面掌握招投标中的第一手资料,将更有利于合同的审查,使合同更具有合法性、真实性和可靠性。
参加现场勘察,了解现场情况,是因为在合同中有诸多条款是涉及到施工现场条件的,合同管理部门掌握一些现场情况,有助于调解合同当事人的不同意见,起到协调关系、达成一致意见的作用。
(3)评标和决标阶段业主通过评审委员会初步评选出最有可能被接受的几家承包商,以个别邀请的方式要求承包商进行澄清和答辩,最终选定中标者。
收到中标函后双方还要进行合同签订前的谈判,这也是最为关键的一步,之前所有谈判所取得的成果将形成一套完整的合同文件并最终签署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
4结语
做好前期的合同管理工作对于项目的顺利实施是有力保障。
项目经理应该高度重视合同管理工作,根据企业和项目的实际情况设置合适的合同管理部组织结构,并与其它职能部门建立有效的沟通渠道,
为合同管理提供必要的凯发k8国际首页的技术支持和保障;对招标文件和合同文本进行系统地分析,对于合同中的风险分析要由多方面专业的协作配合,并制定可行有效的风险分担方案。
综上所述,合同管理与招标投标有着直接的关系,两者互为依托,相互作用。
两者密切配合,对管理好建筑市场活动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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